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23
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环境气象中心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合会商,我县收到市生态委办通知,预计2025年1月22日起,我县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污染逐步清除。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1月22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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